2022-10-18 15:05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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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现行的专利制度主要由《专利法案》和《工业品外观设计法案》进行保护。马来西亚于1989年加入WIPO和《巴黎公约》,2006年8月16日PCT生效。其专利保护的类型为:发明专利,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三种。
马来西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申请后20年;实用新型的最长保护期为20年(申请后10年,可延期两次,每次5年);工业设计的保护期注册日起5年,可延长2次,每次5年,最长不超过15年。其接收申请文本语言为英语。
马来西亚专利申请的审核制度:
1.发明专利
马来西亚专利申请程序与我国有所差异,且审查制度的规定也甚为细致。首先,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初步形式审查,专利局可要求申请人完善修改申请,申请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修改。
专利局应在优先权日后18个月对专利进行公开。自申请日18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交实质审查申请。
专利局就《专利法案》关于发明的要件进行实质审查,分三种情况:改进的实质性审查,一般六个月完成;标准实质性审查;延期实质性审查,一般为五到六年完成,审查通过批准后即可登记和宣布。另外,在实质审查之前,申请可以选择申请新颖性检索。
2.实用新型
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与我国不同,申请程序同上述发明申请,申请需经实质审查才能授权。并且马来西亚实用新型只能有一项权利要求。
3.工业设计
马来西亚外观设计申请与我国不同,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,需要提交—份关于该外观设计申请的工业品的新颖性说明(但是当申请注册的是壁纸、花边或者纺织制品时则不需要新颖性说明),申请经审查通过之后授予专利权。
马来西亚专利申请途径
1.发明专利
马来西亚发明专利申请的途径分为以下两种方式:
①巴黎公约该国申请。
②PCT国际申请指定该国。
2.实用新型
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。
3.工业设计
马来西亚工业设计专利申请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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