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国商标注册资料、流程
法国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成员国,同时也是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德里协定》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》以及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的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。
注册法国商标的途径有三种:
第一种,直接向法国专利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;
第二种,提交欧盟商标注册;
第三种,通过马德里申请,并指定法国;
欧盟注册商标的效力覆盖其所有成员国,不需要单独的指定,最快捷的申请方式是第一、第二种。
法国商标注册申请程序
1. 商标注册审查
法国商标主管机关对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首先进行形式审查,即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,商标图样是否清晰,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准确。
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申请,审查员仅仅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,是否包含不得作为商标的名称或标记,而不对在先权利冲突进行检索。如果商标不存在禁止注册的情况,商标将被公告。
2. 驳回和复审
如果经审查,其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属于禁止注册条款所列名称或标记,商标申请将被驳回,申请人可以向巴黎上诉法院提出上诉,要求国家工业产权局重新审理。
3. 公告和异议
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被刊登在商标公告上。公告期为两个月。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在先申请或享有优先权日的申请人,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均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。
4. 注册
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,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。
整个顺利的注册过程,大约需要 6-9个月。
法国规定商标侵权的起诉法律时效为 5 年,也就是说若某一商标经合法注册生效 5 年以后,其它公司不能再以该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似为由起诉其侵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