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商标注册所需资料、流程等
德国是《新加坡条约》《巴黎公约》《尼斯协定》《WIPO公约》《商标法条约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,是《马德里协定》《马德里议定书》成员国和欧盟成员国。
商标注册所需申请资料
1.商标图样
2.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;
3.申请人名义及地址;
4.若声明优先权的,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德语翻译件。
商标注册申请流程
1.提交申请
2.形式审查
3.实质审查
4.商标公告:通过实质审查后,DPMA将在官方刊物上刊登申请,并给予3个月的时间供公众提出异议。
注意事项
1.德国《商标法》第26条对商标常见的使用情况也作出了具体规定:
(1)在以“使用”声明或维持注册商标权利时,商标应在注册的商品/服务上有真实使用,不可抗力除外;
(2)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的使用视作实际使用;
(3)若实际使用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时,未改变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,视为注册商标有实际使用;
(4)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了注册商标,即使该产品仅用于出口目的,该使用也视为在该国的实际使用;
(5)在证明注册后5年内已有使用时,若该注册商标有异议历史的,截止日则应调整为自异议裁定之日起5年。
2.德国商标注册时不对“相对理由”进行审查,即官方不会以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而主动驳回,因此商标很容易通过初审并予以公告,这就需要权利人即使在申请注册成功后还需要持续关注,进行检测,及时进行异议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。
3.德国商标注册时会先颁发注册证再公告,若在公告期内被异议掉,即使已拿到注册证书商标也不能生效。
保护期限及续展
德国商标注册后自申请日开始起有效期10年。
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,宽展期为6个月,另外还有6个月的恢复期;续展有效期为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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