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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13 10:4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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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欧洲专利局欧洲专利局(EPO)是欧洲专利组织下设单位,根据《欧洲专利公约》(EPC)于1977年成立。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,并在海牙、柏林、维也纳和布鲁塞尔设有办公地点,以英语、法语、德语为官方语言。EPO的主要职能是统一审查和授予欧洲专利,通过集中申请和审查程序显著简化跨国专利保护流程,降低申请成本。
欧洲专利目前的覆盖范围包括46个国家:
39个成员国,阿尔巴尼亚(AL)、奥地利(AT)、比利时(BE)、 保加利亚(BG)、瑞士(CH)、塞浦路斯(CY)、捷克(CZ)、德国(DE)、丹麦(DK)、爱沙尼亚(EE)、西班牙(ES)、芬兰(FI)、法国(FR)、英国(GB)、希腊(GR)、克罗地亚(HR)、匈牙利(HU)、爱尔兰(IE)、冰岛(IS)、意大利(IT)、列支敦士登(LI)、立陶宛(LT)、卢森堡(LU)、拉脱维亚(LV)、摩纳哥(MC)、黑山(ME)、马其顿(MK)、马耳他(MT)、荷兰(NL)、挪威(NO)、波兰(PL)、葡萄牙(PT)、罗马尼亚(RO)、塞尔维亚(RS)、瑞典(SE)、斯洛文尼亚(SI)、斯洛伐克(SK)、圣马力诺(SM)和土耳其(TR);
1个延伸国,波黑(BA);
6个生效国,摩洛哥(MA,2015年3月1日起),摩尔多瓦(MD,2015年11月1日起),突尼斯(TN,2017年12月1日起),柬埔寨(KH,2018年3月1日起),格鲁吉亚(GE,2024年1月15日起),老挝(LA,2025年4月1日起)。
EPO的几个主要部门及其工作职能:
✮受理处(Receiving Section):对欧洲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。
✮检索部(Search Divisions):制作欧洲专利检索报告。
✮审查部(Examining Divisions):对欧洲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。
✮异议部(Opposition Divisions):审查公众对欧洲专利提出的异议。
✮法律部(Legal Divisions):管理专利登记簿及专利代理人。
✮上诉委员会(Boards of Appeal):处理对以上部门决定不服的上诉。
✮扩大上诉委员会(Enlarged Board of Appeal):统一法律适用,解决重大法律争议。
上诉委员会的裁决独立于EPO,仅受《欧洲专利公约》约束。现行的《欧洲专利公约》为2000年版本(2007年12月生效),《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》为2020年第17版。
2、欧洲专利的申请途径申请欧洲专利可以有四种途径:
✷直接向欧洲专利局提出欧洲专利申请。
✷向成员国专利局提出欧洲专利申请。
✷巴黎公约途径,先申请国家专利申请,在12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申请欧洲申请,要求国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。
✷通过PCT进入欧洲阶段,进入的期限为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。
如果您有任何知识产权问题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,提供免费咨询。王先生139 2522 8726(微信同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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